张女士在 60 岁突然去世时没有遗嘱,留下她的丈夫和两个成年 子女。儿子已经结婚了。女儿未婚,和他们住在一起。她留下了以下 资产: 一个住宅地、一些珠宝、银行账户里的现金、家居用品、一辆她 和丈夫共用的汽车、服饰等。她的丈夫和孩子们希望避开复杂的法庭 遗产认证程序。他们该怎么做呢? 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或遗嘱被宣布无效,根据德克萨斯州法律,遗产将分配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在将财产实际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之前,需要经过法院的遗产认证程序(probate)。 在此程序中(见下流程图),法院承认死亡事实,并监督其债务的偿还和遗产的分配。首先要向死者居住地的遗产认证法院提交申请。然后是通知期、任命管理人/执行人、提供资产清单和评估、确定受益人或继承人、通知债权人和提出索赔、解决可能的纠纷、分配遗产等。这可能需要几个月到两年的时间。 突发案例
遗产认证的法院程序可能既耗时又耗资,还需要花费很多精力,需要经常出入法庭等,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希望为他们的家人省去这些成本和麻烦。根据德州法律,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简化程序(小额遗产认证程序)、通过继承权宣誓书转让不动产/车辆,还可以通过生前财产规划来避免遗产认证程序。
一、小额遗产认证程序
德州允许未留遗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向法院提交小额遗产宣誓书,以代替正式的遗产认证程序。
1,什么是小额遗产(small estate)?
要使用此简化程序,遗产的总价值不得超过7.5万美元,住宅地和豁免财产除外。豁免财产是留给死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同住的未婚成年子女使用的某些财产,家庭最高限额为10万美元,单身成人最高限额为5万美元。它包括家居用品、日用消费品、服装、珠宝(不超过总限额的25%)、用于贸易或专业的工具和设备、每个家庭成员的一辆机动车等。
2, 如何准备小额遗产宣誓书 (small estate affidavit)?
小额遗产宣誓书必须由两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即年满十八岁且非遗产继承人的人士)以及每一位继承人宣誓。宣誓书应显示遗产符合小额遗产的条件,还应包括:(1)所有已知遗产和负债的清单,并指明哪些资产是豁免的;(2)每位继承人的姓名和地址;(3)相关的家族史,以证明每个继承人的继承权。
3, 小额遗产认证程序(small estate probate)
首先,继承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书记员提交小额遗产宣誓书;
法官审查并批准宣誓书;
通知: 经法院确认的宣誓书副本须提供给所有的债权人、 债务人及其他利益持有人。
之后,继承人可以要求将遗产分配给他们。
当死者留的遗产不多时,使用小额遗产认证程序是有益的。如果死者的住宅地是该死者的遗产中唯一的房产,则可以直接通过小额遗产宣誓书转让宅地所有权。但是如果死者还拥有宅地以外的房产,那么这种房产的所有权不能直接通过小额遗产宣誓书转让,还需要有一个继承人确认程序。
二、通过继承权宣誓书(Affidavit of Heirship)转让财产
1, 通过继承权宣誓书转让房地产
如果需要转让的遗产只有不动产,而且对于遗产分配没有争议,继承人经常采用继承权宣誓书的方式转让产权,通常需要两步程序:
第一步,准备并签署继承权宣誓书。宣誓书应描述死者情况、婚姻、子女、其他继承人、财产和债务清单等。宣誓书应由至少两位熟悉死者及家族历史并且没有利益关系的人签署并公证。宣誓书需要在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第二步,准备一份契据将地产转让给新的所有人。在继承权宣誓书中提到的所有继承人都要签字。契据也需要在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2, 通过继承权宣誓书转让车辆
同样地,车辆也可以通过继承权宣誓书方式转让。德州车辆管理部门对这个程序有规定。首先,要填写车辆管理部门制定的继承权宣誓表,由所有继承人签字并公证。然后需要填写车辆所有权证书申请表。宣誓书和申请表要提交给所在郡的税务评估员办公室进行所有权转让。
三、通过生前财产规划来避免遗产认证程序
在德州,还可以通过财产规划来避免遗产认证程序,以下是一些示例:
1, 生前信托 (Trust)
你可以设立生前信托来避免遗产认证,信托可以包括几乎你拥有的所有资产,包括房地产、银行账户、车辆等。你需要准备一份信托法律文件,指定自己为初始受托人(Trustee),并指定某人在你去世后接任受托人(后继受托人),并且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在你去世后接受信托资产。然后你必须把你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信托。
生前信托通常可以撤销,就是在信托设立后你可以随时修改或撤销信托。在你有生之年,你仍然控制和管理这部分资产,可以租赁或出售资产。在你去世后,该信托将不可撤销,你的后继受托人无需经过遗产认证的法庭程序即可将信托资产转移给信托受益人。
2, 房地产的死后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
根据德州法律,你可以通过死后转让契据将你在房地产中的权益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益人。死后转让契据须在生前签署并进行登记,在去世后生效。这份契据需要满足某些基本内容和格式要求,并且要在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簿进行登记。
在你的有生之年,你可以随时撤销或修改这个契据,还可以转让或出售财产。你在契据上指定的受益人在你去世之前没有任何权利。 如果你与受益人解除婚姻,则向该受益人的转让将自动失效。在你去世后,该房地产无需经过遗产认证转让给受益人。
3, 终身地产契据(Life Estate Deed)和伯德夫人契据(Lady Bird Deed)
终身地产契据也可以帮助你的家人避免遗产认证程序,即在原财产所有人去世后,自动将财产转移给指定的受益人。终身地产契据将财产分为两种利益类型:终身地产(life estate,在有生之年享有)和剩余地产(remainder interest, 在终身地产持有人去世后生效)。终身地产和剩余地产分别转移给不同的受益人,即终身地产持有人和剩余地产持有人。 在很多情况下,当前产权人也同时是终身地产持有人。
根据传统的终身地产契据,虽然在终身地产持有人在世时,剩余地产持有人不能占有使用地产,但终身地产持有人转让或抵押该地产需要剩余地产持有人同意。为避免这种限制,德州还允许使用另一种类型的契据,称为增强型终身地产契据或伯德夫人契据。它类似于传统的终身地产契据,但最大的区别是终身地产持有人/当前产权人保留自由处理地产的权利,而无需剩余地产持有人参与,包括对房地产进行出售、转让或抵押等。
4, 指定车辆受益人(Beneficiary Designation)
德州还允许对车辆进行死后转让登记。机动车拥有者可以按照德州运输法令的规定,指定一名受益人,在其死亡后将车辆所有权转让给该受益人。如果以这种方式注册车辆,则你指定的受益人将在你去世后自动继承车辆而无需经过法院的认证程序。在所有者的有生之年,该指定不影响所有者的权益,包括转让或抵押车辆的权利,还可以变更指定的受益人或撤销变更而无需受益人同意。
5, 对银行账户设定死后付款 (Payable on Death/POD)
在德州,你可以在银行账户(例如储蓄账户或存款单等)中添加“死后付款”(POD)指示。在你有生之年,你仍然控制着账户里的所有钱,甚至把钱花光——你的POD受益人对存款没有权利。在你死后,受益人可以直接向银行索取这笔钱而不需要经过法庭遗产认证程序。
案例分析:
张女士在60岁突然去世时没有遗嘱,留下她的丈夫和两个成年子女。儿子已经结婚了。女儿未婚,和他们住在一起。她留下了以下资产: 一个住宅地、一些珠宝、银行账户里的现金、家居用品、一辆她和丈夫共用的汽车、服饰等。她的丈夫和孩子们希望避开复杂的法庭遗产认证程序。他们该怎么做呢?
首先,他们需要把住宅地和豁免财产分离出来,豁免财产包括家居用品、服饰、汽车、珠宝(最高限额为25%)等。除住宅地外的豁免财产最高总限额为10万美元。
然后,需要计算除住宅地和豁免财产之外的剩余财产的价值。 如果价值不超过7.5万美元,他们可以使用小额遗产认证程序。 张女士的家人可以向她居住地法院提交小额遗产宣誓书。
实际上,在张女士去世之前,她也可以通过财产规划来帮助家人避免遗产认证程序并方便转让遗产,例如,(1)签署生前信托并指定家人为受益人;(2)签署死后转让契据或终身地产契据以在她去世后转移她的房地产;(3)对银行账户添加死后付款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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