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住在一个州但在另一个州工作时,可能在两个州都有纳税义务。他们通常会获得税收抵免,以消除对其收入的双重征税。
然而,有五个州根据办公室所在地征税——即使此人实际不在该州工作。这些人可能会被他们的家乡州拒绝享有税收抵免,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被迫在两个不同的州缴纳所得税。
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内布拉斯加州、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都有雇主便利条例,尽管各州的具体规定可能略有不同。
税务基金会(Tax Foundation)负责州项目的副总裁贾里德·沃尔查克(Jared Walczak)说:“如果你在一家总部位于纽约州的公司工作,且没有被指派到纽约州以外的办公室,那么你就需要按照从该公司获得的所有收入缴纳纽约州所得税。问题是,你可能在另一个州工作,从那个州的角度来看,你显然在那里工作和生活,所以他们不会给你纽约州的税收抵免。”
许多州都有互惠协议,允许邻州完全根据居住情况对跨州工人征税,从而避免了在两个州报税或纳税的复杂性。
根据税务基金会的数据,美国1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共有30项互惠协议。例如,如果你住在马里兰州,但在宾夕法尼亚州工作,你就不用向宾夕法尼亚州纳税或在该州报税。你只需要支付马里兰州的税,并在你居住的州报税。
有雇主便利条例的州之间也有互惠协议,这意味着,如果你住在宾夕法尼亚州,且为一家总部位于纽约州的公司工作,你只需要纳税一次。
如果没有互惠协议,一些州会为既不是你的生活所在地也不是工作所在地的州税提供抵免。为了获得该抵免,你必须在这两个州报税。沃尔查克说:“你最终会支付两者中较高的那套税款,但不会纳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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